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危中有机,切勿畏缩。化危为机祸转福是什么动物生肖;词语释义解释落实《2024汇总》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相关文章
天津:全市16个区“少警示范校”全部挂牌的相关文章
鼓声三响礼乐启门 浙江衢州沟溪村举行孔氏祭典
郑晓龙:跨文化的普世价值和共情能力,是中国影视走上国际舞台的关键
(身边的变化)嘉陵江畔的振兴“答卷”:陕西徐家坪深耕融合发展
吉林通报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何敬丰:发挥“双重积极作用” 与祖国共成长
【台青在大陆】“麻吉大叔”尝南京鸭血粉丝汤:好香 超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