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建筑工地生肖解答《2024汇总》 民政部: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相关文章
南非推工作签证新政以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的相关文章
淘宝平台事业部总裁处端:松绑仅退款,治理行业三大顽疾
金色岁月 农情相伴 农业银行推出“农银养老”服务品牌
第一百三十六届广交会将在广州举办 到会境外采购商有望量稳质升
青海发布两项地方标准 为国家公园生态感知系统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碳”路先行|每日开行重载列车87对保电煤运输 国铁太原局实行货列运行新图
香港特区政府和工信部签署新型工业化合作协议